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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彷徨的杀意PDF完整版》
内容简介
作为一名法学教授,方雾一生将法律视若神明,此刻神明的考验却降临在他面前。
通过偶然的机会,方雾得知了二十多年前妻女死亡的真相,然而此案早已过了追诉时效,凶手却仍然逍遥法外。失去家人是他毕生的伤痛,可是法律无法审判这场罪恶,复仇的念头苦苦折磨着他。法外复仇,将违背信仰;原谅凶手,则愧对妻女。
仿佛得到神明的启示,一个完美又残忍的"不可能犯罪"计划在他心中浮现。此时,政法大学的一起绑架案打破了原有的平静,当大家全力搜寻人质时,真正的罪恶正在城市另一头悄然上演……
编辑推荐
第六届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入围作品
一部具有法学元素的本格作品
极具现实性与社会性,有影视改编潜力
豆瓣评价
如此东野的作品,竟然是岛田奖入围作。岛田流诡计不应该是那种“向太空发一枚导弹,再算好地球运行规律,一年后骗某个人站在某个地方,最后被地掉落的陨石砸死”这种桥段吗?(当年被荡秋千深深伤害的心灵)总之,房子不转太阳转,城堡不塌地板塌。本书走得完全是情节取胜的道路。小说最后的真相其实并不难猜,作者极力想要表达对于法律的观点,显得过于说教,角色念叨着念叨着读者也就信了,然后真相就猜到了七七八八。法律上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执着,捍卫心中法学神明的信念,还有对妻子女儿情感上深深地眷恋,再加上作者细腻的文笔,能读出很多推理小说以外的东西。关于诉讼时效,貌似只有刑法上认定最高刑是死刑或无期的案件,才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突破二十年的限制,单看小说情节,无论证据最后是否充足,感觉只能被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
故事主角方雾一生将法视为信仰,奉若神明。在得知妻女惨死后,如果能通过司法程序将真凶绳之以法显然是最好的选择,可偏偏追诉时效成了他复仇的绊脚石。古希腊有句法谚叫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,那么若将这一设定放到我国背景中,真会有所谓正义“到期”的这一天吗?
首先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,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,不再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我国刑法规定,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20年不再追诉……当然这里是有限制条件的,也多次被读者提到:实效延长制度。 《刑法》第88条第1款规定: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同时第2款规定: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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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着这个规定回到故事:方雾的亡妻在诞下女儿后患上了严重的产后抑郁,成日精神恍惚。她因撞见梁果入室盗窃慌不择路,怀抱女儿跳楼惨死。因为梁果在盗窃被发现后,存在暴力控制被害人的主观意图,客观上也实施了控制被害人的行为,属于抢劫罪的转化犯,结合最终致人死亡这一点应当加重处罚。偏偏梁果遁逃后,警方认定为方雾的妻女系自杀,并未立案,而方雾更因愧疚,以为是自己疏于关爱才害死了妻女,并未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。也就是说,故事中的案例一方面既未满足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一前提条件,也未满足被害人(家属)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这一情况,显然不适用时效延长。
当然,也有朋友提出这样一点: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,仍然可以追诉。
关于这一点,国家设立的初衷是对罪大恶极的犯罪份子终生惩治。比如白银连环杀人案,南大碎尸案这一类手段特别残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显然可以报请最高检察院继续追诉。但在司法实践中,像故事那样已经没有任何物证且在社会上影响力有限的案件,显然无法通过“告御状”解决。
理清了思路,我们再来探讨一个感性点的问题:如果真出现了像故事中那样的案例,难道就对真凶束手无策了吗?
当然不是!就像罗翔老师说过的那样,张三虽然犯过错,但如果这二十多年以来都未犯新罪,显然已经改过自新,客观上应该不会对社会构成新的危害。那你说他受到报应了吗?受到了。因为这二十多年来,一个人良心上的谴责早已超过了刑律的制裁。在故事中也是这样,梁果在事发后虽逃之夭夭,却在漫长岁月里如被神明桎梏,惶惶不可终日。哪怕他娶妻生子躲过了时效,但良心依旧煎熬,根本没有时效一说。这或许就是方雾心目中神明的力量。
精彩书摘
逼仄的楼道口破败不堪,阳光从窗外挤进,勉强维持着室内的可见度。周遭隐约传来的阵阵嘈杂,也难为这栋废弃的教学楼带来丝毫生气。青苔混杂在满地的垃圾中肆意生长,四处墙壁如蜕皮般遍地剥落,空气中飘着一股霉味儿,氤氲着残破的气息。不同于窗外的喧嚣,这片被遗忘的空间沉浸在异样的静寂中。
方雾背倚窗框站着,身体一侧沐浴在阳光之中,轮廓在逆光下显得模糊不清,与周遭的漆黑融为一体。在他面前,光源无法探及的楼道深处早已被黑暗充斥,如同连接着无尽的未知与虚无。他正死死盯着那里,深深呼吸。
二十五年来,每一天他都过着如行尸走肉般的日子。如今,他决定亲手结束一切,实施复仇:要让那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,一步步陷入绝望,为他犯过的错误付出代价。
复仇的计划无懈可击。仿佛得到神明的启示,灵感如炸雷般从天而降,落进脑海,一闪而过的瞬间被自己牢牢拽住。经过数月的构思策划,步骤由模糊到清晰,条理已逐渐梳理成形。如今,只待着手实施。
潮湿的楼道中阴气逼人,方雾闭紧双眸,继续思忖。
当下刑侦技术已日趋成熟,想要完成复仇并逃脱法律制裁谈何容易。现实犯罪不比推理小说,不在场证明、密室谋杀、尸体消失等……作案手法再精妙,思维再缜密,诡计再强大,在日臻完善的刑侦手段面前免不露出破绽,难逃法网。
除了这次。
考虑到警方在搜查中向来事无巨细,所以只要犯罪,被抓住是迟早的事,犯人会随着排查被一点点逼到死角。最终,他们会千方百计找到自己–殊不知,这就是整次计划的目的。然而,计划实施手法骇人惊悚,非比寻常。一旦迈出这步,将难以回头,万劫不复。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即将钻进夹缝的蛆虫,无法转身后退,只能在暗无天日的地下蠕动前行。
面对眼前无尽的黑暗与前方未知的虚空,方雾凝神闭气,仿佛正竭力对峙。
哒哒哒–
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打破了楼道内的静谧,打断了方雾的思考,奏响了计划的序曲。他再次睁开双眼,凝视着那片黑暗,瞳孔试图聚焦在即将出现的人影上。
迟早要面对的,序幕还是拉开了!
中国上下五千年最有杀意的一首诗,让人胆战心惊,千百年来无人能及
科举取士作为古代中国用来选拔人才的制度,虽然不能说绝对公平,但也能保证相对的公平,这为许多平民子弟参与朝政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机会。
但科举制度相对较低的录取率和时常存在的舞弊等,使得一些屡试不中的书生心生愤恨,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带着一腔的不满开始和朝廷作对,并最终让天下为之颤抖。
1100多年前,当唐朝的国考——科举考试放榜时,有一位年过四十的考生,面对那张没有自己名字的榜文时,由悲生怨,由怨而怒,写了一首广为人知的狠诗:
待到秋来九月八,我花开后百花杀。冲天香阵透长安,满城尽带黄金甲。
他就是黄巢。
黄巢的家世:不想当官的盐商不是个好厨子
大约在唐朝乾符元年,或者更早,考生黄巢经历了人生不知道是第几次科举失败。
一次又一次的备考、赴考,一次又一次地在榜文下吞下失败的苦果。他已经人到中年,四十多岁的人了,还要一次次被朝廷无情地打脸,不解,不屈,羞辱,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,他满怀悲愤地跑到酒肆,想一醉方休,却是越喝越难受。
借着酒劲儿,他在酒馆墙上写下了那首被后人称为反诗模板的《不第后赋菊》。
黄巢虽然失意,虽然愤怒,但他和那些穷秀才可不一样。
穷秀才落了榜,估计连回乡的路费都攒不起。黄巢却是想喝就喝,想吃就吃,这样一位考生,来头可不一般。
就像如今看见一位阔少爷却不知啥背景,咱们爱推测他家里有矿一样。
不过,这位黄巢同学家里没有矿,可他家的东西比矿还值钱,他家里有盐!
人可以没有金银财宝,但你一顿不吃盐试试,在古代盐属于官营管制商品,一般来说官营的价格都很高。
黄巢他们家就是私盐贩子,虽然冒着生命危险,自己晒盐贩卖,但靠着巨大的价格差,也赚得盆满钵满,一句话,人家拿命赚钱,所以不差钱。
私盐贩富则富矣,可过的都是朝不保夕的日子,整天东躲西藏不说,只要一不小心被逮住,就是死罪。
有道是:缺啥想啥。
黄巢家不缺钱,就算考中进士,当个一官半职,未必比贩盐挣得多。但家人看中得就是当官的那份安全感,那份政治荣誉感。
黄巢自幼经历了不少苦难,深知黄氏家族“贩而优则仕”的刚需。没得说,他一直苦读诗书,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光宗耀祖,衣锦还乡。
但可惜屡考屡败,屡败屡考。从弱冠时的豪情壮志,到而立时的迷茫彷徨,再到不惑之年绝望悲愤。
肩负着全村儿希望的黄巢,硬是被这个黑暗的朝廷,彻底抛弃了。
黑呀,黑得深不见底。
黄巢之怒:人生能有几回搏
唐僖宗时的大唐王朝,早已是乱像频仍。藩镇割据、旱灾连年、官府腐败,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来。山东河南一带,官府对百姓的压榨尤甚。
不仅赋税贡献之物从不减少,还因为山东素来是富庶之地,朝廷加倍征收。
同时,因为山东大汉能打,还不断从徐、淄、青、滑、汴一带征发兵员,到南诏去打仗。
此外官府执法还特别严酷,抓到私盐贩要抄没全家财产,涉案人员全部杀掉。
而黄巢的老家,正处在灾难的中心:山东曹州。
天怒人怨,不给活路了。
乾符元年(公元874年),私盐贩子王仙芝在长垣起义。没多长时间,便攻陷濮州、曹州,官军前来剿捕,结果被打得满地找牙。
王仙芝是黄巢的私盐生意伙伴。对于这位草头王,黄巢再明白不过他是什么成色,随便这么一扯旗,便闹出这么大阵仗,黄巢也心动了。
人啊,这一辈子其实就在和身边的人比较。
不怕王健林身价百亿,就怕隔壁吴老二变成百万富翁。
在王仙芝的影响下,黄巢热血上涌,直娘贼,不是不给老子活路吗?老子造你的反。
盐贩子常年走江湖,都是骁勇惯斗之辈。黄巢虽然一直读书考科举,可是骑射功夫也没撂下,又能打又能忽悠,在当地一直很有号召力。
所以黄巢一举旗造反,响应者多达数千人。
黄、王两个造反头子合股,在山东诸州郡来回转战,被朝廷横征暴敛折腾惨了的老百姓,纷纷来投奔黄巢,数月之计部众竟然达到数万人。
此前,曹州一带流行两句童谣:金色蛤蟆争努眼,翻却曹州天下反。
至此,居然应在黄巢身上。
选对路比怎么走路更重要。黄巢不是科举那块料,打仗却是个天才。
王仙芝打了几仗,感觉弄不过官军,便想投降朝廷。黄巢怒其不争,一拳砸到王仙芝脑袋上,从此分道扬镳各走一方。
不久王仙芝被官军捕杀,黄巢却是越打越强,自号冲天大将军,率军从山东打到河南,再从河南打到江淮,把号称义军杀手的淮南节度使高骈杀得七零八落。
之后又一口气打到江西、湖南、广东,后来在广州安顿下来,公然向朝廷提出要求,如果封自己为安南都护,那就罢兵。
朝廷当然不允许,要都这个样,天下人还不都去玩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路子了。
黄巢在广州待了几个月,结果扛不住岭南的瘴气,重新率兵北上,沿着之前南下的路子北上,各地唐军望风远遁,闭门不战。
反人类的罪恶:血洗长安
黄巢的本事可不是盖的。
《水浒》传里宋江在浔阳楼写过一首反诗,嘲笑黄巢:
心在山东身在吴,飘蓬江海漫嗟吁。他年若遂凌云志,敢笑黄巢不丈夫。
宋江这牛皮吹得挺大,但在实际作为上,跟黄巢远远没法比。
唐广明元年(公元880年)十一月,黄巢以沛然莫之能御之势攻下东都洛阳。
十二月,攻打长安,唐僖宗西逃。黄巢在长安含元殿登基称帝,定国号为“大齐”。
黄巢痛恨朝廷残害百姓,在长安对唐朝宗室和高官公卿进行大屠杀,史载杀唐宗室在长安者无遗类;黄巢的部下沿街搜剿,凡是见到唐朝官吏,一律斩杀,只杀得神哭鬼泣,人间如同阴世。
唯独对百姓还算好,黄巢严令不得滥杀,有的军士见到贫困百姓,还对他们施舍财物。
不过好景不长,唐僖宗逃到兴元,下诏各镇兵马会攻长安,长安附近兵连祸结,百姓又遭荼炭。
郑畋、王重荣、王处存等人联兵进攻长安,黄巢由于防备不严,被官军打进城中。
然而唐朝官军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进城后第一要务不是严加设防,而是到处抢掠黄巢留下的财物,闹得城中大乱。
黄巢在灞上停军喘息,闻知官军混乱,又乘机杀了个回马枪,重新把长安据为己有。
结历了这么一出,黄巢凶相毕露。他认为官军之所以能打进城来,是因为城内百姓当内应,给官军暗通消息。于是下令血洗长安,不论男女老少统统杀光。
据相关史料记载,此次被屠杀的民众多达8万余人。
至此,所谓的起义也变了味儿,官军固然不仁,可这样一支与百姓为敌的禽兽之师,自然再也得不到民心的拥护。
唐中和四年(公元884年),黄巢被官军击败,部众亡散殆尽,黄巢逃入泰山狼虎谷。穷途末路之际,挥刀自尽,尔后其外甥林言割下首级献给追击的唐军。
持续了十年的大起义,到此基本结束。
唐末衰世,人人思变。然而变亦有道,以正人正心扶危定倾,自然会得到天下拥戴。而以暴易暴,徒然自弃于天理人心。
如黄巢者,大概只算得时代大潮里的一粒渣。
彷徨的杀意作者陈俊霖,男,蛰伏于某国有银行朝九晚五。日常无人际,无社交,整日天马行空,将奇思幻想与现实结合进行创作。作品《彷徨的杀意》入围第六届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,《我从未存在的时光》入围首届QED推理小说奖。



